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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行政、政法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七)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广播影视、计生、体育、地震、党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意见;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职业教育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教育附加、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资金、计生社会抚养费、文化建设费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八)综合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国土、规划、彩票发行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管理住房改革资金,负责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相关支出政策;承担有关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或参与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管理中央、省以及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研究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十)基本建设科。承担建设、市政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所服务部门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提出市级基本建设、城市维护、新型墙体材料等专项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并监督执行;管理国债、省级及以上基本建设资金;拟订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和投资计划安排意见;管理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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