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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五)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0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归口管理市“三区”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挂市油区工作办公室牌子)。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市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审核转报管理工作。市商务局作为省商务厅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审核转报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

  (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上报。需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上报。

  (五)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工作。

  (六)电力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拟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拟订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拟订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制定下达年度发电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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