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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经济贸易与国外资金利用科。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市级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订全市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国际资本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转报工作。

  (八)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科(挂应对气候变化科牌子)。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市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转报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转报工作。

  (九)农村经济科。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转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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