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安监局拟定的《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根据2010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带动战略和全市“1355”总体发展思路,全面落实“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为目标,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契机,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巩固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一个控制”,实现“六个下降”。即:确保全市主要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指标范围内;实现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万车死亡率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等六项指标同比下降。
三、重点工作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概括为: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三个结合”,突出“四个强化”,推进“五项工作”。
(一)落实“两个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
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和《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1号),严格执行《兰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年度考核排序全市前两名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给予表彰奖励,坚决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县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或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各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可控在控。一是落实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部署、推进、考核,每半年政府常务会议要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思路。县区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每半年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行业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经常性安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二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责任“四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改善生产条件,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责任体系要引导企业强化基层生产一线特别是班组建设,加强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基层基础管理;保障责任体系要监督、引导企业加强安全费用资金提取、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应急处置三项保障;岗位责任体系要监督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五个层次的岗位责任;监督责任体系要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