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105号)
七里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10年4月22日上午,俞敬东副市长主持召开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福建东百集团项目情况介绍和七里河区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项目开发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的重点项目,更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业态的重大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做了重要批示。各有关部门、七里河区政府、友谊饭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以优质的服务,快捷的效率,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运营。
二、合作双方成立项目建设合资公司,我方以土地投入,对方以资金投入。双方所占股本比例按最终签订合同执行。项目建成后,五星级酒店移交我方经营管理;东方百货购物中心移交东百集团经营管理;其他商业收入与支出按照双方实际投资比例分配。整个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东百集团负责筹集,并保证按工程进展需要投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东百集团先期给合资公司注册资金贰亿元,由东百集团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以及过渡安置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的垫付。双方合作中不涉及友谊饭店现在的隶属关系、管理方式、职工身份和劳资关系。工程建设期间,友谊饭店职工生活费按照施工前饭店上一年度工资标准按时发放,各种保险按规定标准按时足额缴纳;项目建设范围内友谊饭店职工住宅优先按照经济适用房政策安置。
三、项目要按照一流设计,一流施工、一流装修、一流效率、一流效果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实施工作。兰州友谊饭店按照五星级酒店标准设计建设;东方百货购物中心按照时尚综合性商业项目设计建设;写字楼、肉菜市场及配套设施要统筹规划,高标准一次性建成。项目容积率、绿化率,比照大连万达项目标准确定。整个项目的施工工期力争18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