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焦政文〔201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建立监、管、办分离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市政府决定成立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等事宜。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孙立坤(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赵海燕(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秦海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丁保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光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事管局局长)
张明库(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胜利(市监察局局长)
陈 湘(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申相臣(市财政局局长)
闫万国(市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