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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调度审查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煤矿汛期工程计划实施缓慢,尚未完成水泵联合试运转和排水管路维护工作。

  2、有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标准不严,报告编写不规范,确定水文地质类型不准确;个别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工作进展缓慢,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个别历史上相互连通的煤矿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隔离措施,但未实现永久隔离,仍然存在一矿有险,邻矿受害的威胁。

  4、淄博、枣庄、新汶、章丘等一些老矿区,由于开采历史悠久,古井、古空、老窑较多,仍然存在资料不清,情况不明的情况,受汛期大气降水、地表水的威胁较大;尤其是陶枣矿区,地方煤矿多分布在省属煤矿的边角露头或复采已报废省属煤矿的残余煤,原矿与矿之间开采关系复杂,地表水、老空水威胁较大。

  5、济宁矿区沿河、沿湖矿井较多,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矿区受采动影响面积逐年增加,临近河堤、湖堤开采工作面个数增多,防洪难度随之加大。

  6、部分已关闭矿井,虽然填平夯实了井筒,但受大气降水、地表水影响,井下采空区容易形成积水区,对相邻现生产矿井构成威胁。

  7、部分老矿井为了减少排水量,对已开采区域进行封堵,形成高吊水的现象,对生产区域构成威胁。

  8、个别单位对地面河流、泄洪沟渠、积水坑、塌陷区、地面斑纹、古井、古窑等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但是有的施工质量较差,有的治理不彻底,有的年年存在隐患,年年治理。

  9、个别地区煤层露头埋藏较浅,私采小煤井虽经地方政府治理仍没有从根本上杜绝,给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和威胁。

  10、有的矿井对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引不起足够重视,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如同走过场,个别矿井人员在撤离升井时懈怠散漫,达不到应有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对雨季“三防”工作专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近期组织一次雨季“三防”工作专项检查,对本地区、本单位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水情水害排查分析,对矿井排水、供电、防雷电等系统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完成和未完成的雨季“三防”工程实施跟踪调度、检查,确保6月20日前全部完成,确保雨季“三防”工作不留死角,确保矿井安全度汛。7月份省局将对各单位雨季“三防”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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