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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稿)》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修订稿)》的通知(2010)

  (2) 学校计提各类专用资金,借记“结余分配”科目提取发展基金、提取风险保证金等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专用资金”的发展基金、风险保证金等明细科目。
  (3) 学校非限定性收支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提取各类专用资金(及出资人回报)后仍有余额时,将分配后的结余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结余分配--分配后结余”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分配后结余”科目。
  (4) 学校非限定性收支形成的年度净亏损时,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分配后结余”,贷记“本年结余”非限定性明细科目。
  4.  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5.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历年积存的非限定性净资产。
  3102限定性净资产
  1.  本科目核算学校的限定性净资产。如果资产或者资产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和处置受到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
  本办法所称的时间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学校在收到资产后的某一时期或某一特定日期之后才能使用该项资产;本办法所称的用途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学校将收到的资产用于某一特定的用途。
  学校的决策机构对净资产的使用所作的限定性决策、决议或拨款限额等,属于学校内部管理上对资产使用所作的限制,它不属于本办法所界定的限定性净资产。
  2.  “限定性净资产”项目下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包括:
  (1)“限定性净资产--政府补助结余”核算学校限定性政府补助的结余;
  (2)“限定性净资产--捐赠结余”核算学校限定性捐赠的结余。
  3.  限定性净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期末,当期政府补助的限定性收支和捐赠的限定性收支分别转为限定性净资产。如限定性收支为净收益,借记本年结余限定性结余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政府补助结余”或(和)“限定性净资产--捐赠结余”;如限定性收支为净亏损,借记“限定性净资产--政府补助结余”或(和)“限定性净资产--捐赠结余”,贷记本年结余限定性结余明细科目。
  (2)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限定性净资产的,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4.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历年积存的限定性净资产。
  3103 本年结余
  1.  本科目核算学校当年业务活动实现的净收益(或发生的净亏损)。
  2.  “本年结余”项目下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包括:
  (1)“本年结余--非限定性结余”核算学校非限定性收支的余额;
  (2)“本年结余--限定性结余”核算学校限定性收支的余额。该项目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本年结余--限定性结余(政府补助)”和“本年结余--限定性结余(捐赠)”,分别核算限定性政府补助收支的结余和限定性捐赠收支的结余。
  3.  期末结转结余的账务处理:
  非限定收支的结转
  应将“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科目的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所得税”、“其他费用”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所得税”、“其他费用”科目。
  年度终了,将本年非限定性收入和支出相抵:如为净收益,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如为净亏损,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分配后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限定性收支的结转
  限定性的政府补助收支和捐赠收支应分别结转。将“政府补助收入”、“捐赠收入”科目的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政府补助收入”、“捐赠收入”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与获得限定性政府补助或限定性捐赠相关的费用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费用。
  年度终了,将本年限定性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政府补助结余”或(和)“限定性净资产--捐赠结余”:如为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政府补助结余”或(和)“限定性净资产--捐赠结余”科目;如为净亏损,借记“限定性净资产--政府补助结余”或(和)“限定性净资产--捐赠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  本科目期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3104 结余分配
  1.  本科目核算学校的结余分配。
  2.  本科目应当分别区分“提取发展基金”、“提取风险保证金”、“提取出资人回报”、“分配后结余”等进行明细核算。
  3.  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学校决策机构依法提取发展基金,以及学校决策机构批准提取风险保证金等专用资金时,借记“结余分配”科目提取发展基金、提取风险保证金等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专用资金”科目发展基金、风险保证金等明细科目。
  (2) 学校根据决策机构的决议提取出资人回报时,借“结余分配--提取出资人回报”,贷记“应付出资人回报”科目。
  (3) 分配后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结余分配--分配后结余”,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分配后结余”。
  4.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收入类
  4101提供服务收入
  1.  本科目核算学校开展教学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杂费收入等。
  一般情况下,学校的开展教学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2.  本科目应当按照提供服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  学校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提供服务收入。
  4.  提供服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1) 提供服务取得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应当确认的提供服务收入金额,贷记本科目;或者按照预收的价款,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在以后期间确认提供服务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 期末:将本科目转入“本年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结余”。
  5.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201政府补助收入
  1. 本科目核算学校因为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资助而取得的收入。
  2. 学校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如果政府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3. 学校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
  4. 政府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1)接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对于接受附条件的政府补助,如果学校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而必须退还部分政府补助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收入,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3)期末:将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分别转入“本年结余--非限定性结余”和“本年结余--限定性结余”,借记本科目“非限制性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年结余--非限定性结余”和“本年结余--限定性结余”。
  5.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301捐赠收入
  1. 本科目核算学校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学校因受托代理业务而从委托方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不在本科目核算。
  2. 学校的捐赠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如果捐赠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3. 学校接受捐赠,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捐赠收入。
  4. 捐赠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1) 接受的捐赠,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 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3) 期末:将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分别转入“本年结余--非限定性结余”和“本年结余--限定性结余”,借记本科目“非限制性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年结余--非限定性结余”和“本年结余--限定性结余”。
  5.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1投资收益
  1.  本科目核算学校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损益。
  一般情况下,学校的投资收益为非限定性收入。
  2.  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1)短期投资
  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照所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照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学校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期末,按照应当享有或应当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3)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权投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按照直线法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如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债券面值,按照应当分摊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如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债券面值,按照应当分摊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照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4)期末:将本科目明细科目转入“本年结余”,借记本科目科目,贷记“本年结余”;如果存在限定性投资收益,则将其金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制性投资收益”,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3.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501其他收入
  1.  本科目核算学校除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一般情况下,学校的其他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2.  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  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举例如下:
  (1)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盘盈的,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于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
  (3)对于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4)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情况下应确认的损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6)期末:将本科目转入“本年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结余”。
  4.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费用类
  5101 业务活动成本
  1.  本科目核算学校开展教学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与直接提供教育服务相关的费用。
  2.  学校应当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进行二级明细核算。
  (1) “业务活动成本--基本工资”核算教职工的基本工资;
  (2) “业务活动成本--津贴”核算教职工的津贴;
  (3) “业务活动成本--奖金”核算教职工的奖金;
  (4) “业务活动成本--住房公积金” 核算为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 “业务活动成本--社会保险缴费”核算为教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包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可根据具体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6) “业务活动成本--福利费”核算教职工福利性的支出;
  (7) “业务活动成本--兼职教师薪酬”核算兼职教师的薪酬;
  (8) “业务活动成本--劳务费”核算支付的专家咨询费等劳务支出;
  (9) “业务活动成本--工会经费”核算工会活动支出;
  (10)“业务活动成本--折旧”核算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
  (11)“业务活动成本--材料费”核算不纳入固定资产范围的部分材料支出,包括教学用材料等;
  (12)“业务活动成本--资料购置费”核算为购置报刊、杂志而耗费的支出;
  (13) “业务活动成本--办公费”核算与教学及辅助活动相关的办公费,包括文具、纸张、账册等;
  (14)“业务活动成本--印刷费”核算与教学及辅助活动相关的印刷费,包括教学及辅助活动用资料、讲义打印、印刷费,墨盒、色粉(复印机用)、复印纸、复印机租赁费等;
  (15)“业务活动成本--水电费”核算水费、电费;
  (16)“业务活动成本--邮电费”核算邮寄费、电话费,其中上网费进“邮电费--电话费”;
  (17)“业务活动成本--取暖费”核算发生的取暖费;
  (18)“业务活动成本--交通费”核算交通费,包括车辆用燃料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
  (19)“业务活动成本--差旅费”核算教职工出差、出国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因工作需要开支的杂费;
  (20)“业务活动成本--会议费”核算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场地租赁费等;
  (21)“业务活动成本--培训费”核算用于教职工培训的支出;
  (22)“业务活动成本--招待费”核算招待费用;
  (23) “业务活动成本--租赁费”核算校园、宿舍、设备仪器的租赁费;
  (24)“业务活动成本--物业管理费”核算校园、宿舍的物业管理费;
  (25)“业务活动成本--维修费”核算校舍、仪器设备的维修支出;
  (26) “业务活动成本--医疗费”核算用于学生的医疗费;
  (27)“业务活动成本--助学金”核算用于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28)“业务活动成本--绿化费”核算绿化支出;
  (29)“业务活动成本--宣传活动费”核算用于宣传活动的支出;
  (30)“业务活动成本--税费支出”核算办学活动中应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等税务费用;
  (31)“业务活动成本--其他”核算计入业务活动成本的其他支出。
  3.  学校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应当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4.  业务活动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应付账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2)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结余,借记“本年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5.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1 管理费用
  1.  本科目核算与教学活动不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学校决策机构的办公支出、后勤服务人员的薪酬支出(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存货和固定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等。
  2.  本科目应当按照管理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1) “管理费用--基本工资”核算后勤服务人员基本工资;
  (2) “管理费用--津贴”核算后勤服务人员的津贴;
  (3) “管理费用--奖金”核算后勤人员的奖金;
  (4) “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核算为后勤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缴费”核算为后勤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
  (6) “管理费用--福利费”核算后勤人员的福利费;
  (7)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核算后勤人员的工会活动支出;
  (8) “管理费用--公务费”核算决策机构和后勤管理发生的办公支出、会议支出和差旅费;
  (9) “管理费用--劳务费”核算临时雇佣人员的劳务支出;
  (10)“管理费用--物业使用费”核算后勤服务相关的房屋、机器设备等的折旧、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用;
  (11)“管理费用--维修费”核算提供后勤服务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发生的维修支出;
  (12)“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核算开办费的摊销;对学校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在学校招生取得学费收入后分期摊销,每年分摊的开办费不应超过当年提供教育服务收入的10%;
  (13)“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4)“管理费用--资产盘亏损失”核算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盘亏的损失;
  (15)“管理费用--坏账损失”核算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
  (16)“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核算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短期债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减值损失;
  (17)“管理费用--中介评审费”核算聘请中介机构发生的支出;
  (18)“管理费用--其他”核算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管理费用。
  3.  学校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4.  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发生的应归属于管理费用的应付工资、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
  (2)开办费摊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摊费用--开办费”或“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
  (3)无形资产摊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4)现金、存货等盘亏,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存货等的账面金额,贷记相关科目。
  (5)提取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6)对于因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冲减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借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7)发生的因确认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等其他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8)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结余,借记“本年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5.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01筹资费用
  1.  本科目核算学校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学校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
  学校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举办募款活动费,准备、印刷和发放募款宣传资料费以及其他与募款或者争取捐赠有关的费用。
  2.  本科目应当按照筹资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  学校发生的筹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4.  筹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发生的筹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筹资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结余,借记“本年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5.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1 所得税
  1.  本科目核算学校应依法缴纳的所得税。
  2.  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发生纳税义务,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2)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结余,借记“本年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3.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501其他费用
  1.  本科目核算学校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及“所得税”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2.  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  学校发生的其他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4.  其他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2)发生的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3)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结余,借记“本年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财务会计报告格式
  (一)资产 负 债 表
  会民办中小 01表
  编制单位:                     
  单位:元

资  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净资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1

 

 

流动负债:

61

 

 

 货币资金

2

 

 

 短期借款

62

 

 

 短期投资

3

 

 

 应付款项

63

 

 

 应收款项

4

 

 

 应付工资

64

 

 

预付账款

5

 

 

 应付出资人回报

65

 

 

 存 货

8

 

 

 应交税金

70

 

 

 待摊费用

9

 

 

预收账款

7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13

 

 

预提费用

74

 

 

 其他流动资产

19

 

 

预计负债

77

 

 

  流动资产合计

2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78

 

 

 

 

 

 

 其他流动负债

79

 

 

长期投资:

21

 

 

流动负债合计

80

 

 

 长期债权投资

22

 

 

 

 

 

 

长期股权投资

26

 

 

长期负债:

81

 

 

  长期投资合计

30

 

 

 长期借款

82

 

 

 

 

 

 

 长期应付款

85

 

 

固定资产:

31

 

 

 其他长期负债

89

 

 

 固定资产原价

32

 

 

长期负债合计

90

 

 

 减:累计折旧

33

 

 

 

 

 

 

 固定资产净值

34

 

 

受托代理负债:

91

 

 

 在建工程

35

 

 

 受托代理负债

92

 

 

 文物文化资产

38

 

 

 

 

 

 

 固定资产清理

39

 

 

  负债合计

100

 

 

  固定资产合计

40

 

 

 

 

 

 

 

 

 

 

 

 

 

 

无形资产:

41

 

 

净资产:

101

 

 

 无形资产

42

 

 

 非限定性净资产

102

 

 

 

 

 

 

 其中:办学出资

103

 

 

受托代理资产:

49

 

 

专用资金

104

 

 

 受托代理资产

50

 

 

分配后结余

110

 

 

 

 

 

 

 限定性净资产

111

 

 

长期待摊费用:

55

 

 

 其中:政府补助结余

112

 

 

长期待摊费用

56

 

 

    捐赠结余

113

 

 

 

 

 

 

  净资产合计

116

 

 

 

 

 

 

 

 

 

 

资产总计

6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20

 

 

单位负责人:

会计主管:

复核:

制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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