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组织建设。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2.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人员、工资发放、办公经费、交通通讯工具、检测检验设备“五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比较集中、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要配备相应的驻厂安全生产监督协管人员。
3.健全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城市社区和农村较大行政村(1000人以上)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村(居)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安全生产管理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他行政村也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和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村(居)应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二)加强基础建设。
1.树立“大安全”思想,将生产经营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以及全民安全教育、防范自然灾害等工作一并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和保障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示范班组”五创活动,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2.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保互动”机制。
3.为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门的办公用房,乡镇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图和重点监控部位、设施分布图要规范上墙,相关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事故调查处理记录等资料规范齐全。
4.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台帐,包括乡镇、村居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台帐、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明细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以台帐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