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10〕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八日
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拍卖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拍卖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拍卖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拍卖市场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拍卖管理办法》、《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泸州市拍卖市场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公安局、监察局、文化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专项整治,使以拍卖企业为主体的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自律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得到较大提升,拍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通过专项整治,查处少数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拍卖违规、违法案件,以点带面,促进拍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正常发展。
(三)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我市各职能部门对拍卖市场的监管水平,建立拍卖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重点
(一)第一阶段(2010年6月1日-6月30日):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