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结经验,完善预案。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等有关处置单位和部门对处置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处置预案。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并落实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有关部门、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电信、移动、联通等有关通信部门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物资保障
各地区应建立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制度。车辆、武器警械、防暴及照明、灭火等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
6.3 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财政局根据处置需要和有关突发事件财政保障的规定,组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4 人员保障
各县区组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当地公安民警、武警、医疗卫生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6.5 培训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对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做好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处置力量的培训保障工作。
6.6 法律保障
市政府法制办及时研究和修订完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法律法规,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
市政府及相关成员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定期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制定错误政策、作出错误决策,侵害群众利益,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
(2)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群众到上级机关集体上方,致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
(4)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失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及时处置,致使可能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
(5)违反规定指令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或违反规定派出警力处置,或滥用强制措施、警械,或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造成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的。
(6)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7.2 预案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是全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由市政府组织制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7.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实施。
泸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的主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2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火灾分类: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将火灾划分为四个等级。
1.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上面分类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指挥机构
市政府是全市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市长的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市火灾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