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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泸州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泸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的通知(2010修订)


  (19)市城管局的职责任务。参与处置因城市管理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0)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任务。参与因拖欠工资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1)市水利局的职责任务。参与处置因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水利基层设施建设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2)市农业局的职责任务。参与处置因耕地使用权属纠纷及农垦经营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3)市人民银行的职责任务。参与处置因金融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4)市电业局的职责任务。参与处置因用电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5)市水务集团的职责任务。参与处置因用水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6)市天然气公司的职责任务。参与处置因用气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7)市公交公司的职责任务。参与处置因公交事故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提供疏散闹事人群的车辆。

  (28)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的职责任务。提供通信保障,协助公安网监部门对互联网上的有害信息进行封堵等。

  (29)其他有关单位的职责任务。参与涉及本单位职责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2.2 现场应急指挥部

  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成员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地点及负责人。

  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指令。

  (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公安、武警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

  (3)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

  (4)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

  (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和保护。

  (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3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划分为三个等级:

  3.1 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以上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高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

  (9)出现全国范围或跨省(区、市),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

  (10)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3.2 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赴省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群体性事件;

  (3)高校校园网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高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阻挠、妨碍市级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的群体性事件。

  (5)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6)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7)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8)已出现跨省(区、市)或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9)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3.3 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较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干线、机场、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2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8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5)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较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高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规模性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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