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粮食产业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皖粮行〔2010〕82号)
各市粮食局:
为更好地推进粮食产业化工作,提升粮食经济整体效益,表彰先进,特制定粮食产业化目标考核办法。
一、2010年粮食产业化目标任务
2010年全省粮食订单面积稳定在3000万亩以上,订单履约率65%以上,品种优质率80%以上;粮油加工业工业总产值超过600亿元,力争销售收入超10亿元和5亿元的龙头企业增加10%;农村合作社增长10%;农村服务社和城市连锁店数量保持稳定发展。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主要考核履行职能、订单收购、龙头企业、相关产业链建设等四项工作,具体评分标准见《2010年粮食产业化目标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
先由各市自查自评,再由省局组织考核,最后由省粮食产业化领导组进行综合评定。
2010年省局除继续对考核优秀的市局给予表彰奖励外,同时表彰20个粮食产业化先进县。先进县由各市比照省局《2010年粮食产业化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评,并向省局推荐 [市辖5个以上(含5个)县区的推荐2个,辖5个以下的推荐1个],最后由省局综合评定。
附:2010年粮食产业化目标考核细则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
2010年粮食产业化目标考核细则
一、履行职能(20分)
1、及时贯彻省局产业化会议精神,分解当年目标任务(2分。其中贯彻会议1分,分解当年任务2分,以文件或文字资料为准)。
2、及时以文字材料或电子文稿形式向上级反映产业化等主要工作情况(2分。每年不少于10次,每减少1次扣0.2分)。
3、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为企业做好各方面服务工作(8分。需提供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否则扣分;有招商引资项目的加1分)。
4、按时按质报送粮油加工业及产业化统计报表(8分。所有报表均需采用电子文本传送,否则扣分,每迟报一天扣0.5分,漏报一次扣1分;报表出现逻辑错误,酌情扣1-3分;统入企业数每增加1个加0.2分,最高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