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产品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解决。一是推动小企业信贷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取得突破,加大区县试点工作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批量查询、比对机制,搭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与融资支持平台。二是对中小企业加强信用辅导,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三是通过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探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在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柜台交易(OTC)等融资活动中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8.不断完善公共服务领域信用制度。构建信用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倡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开展经营业务时查询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报告,将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记录作为行业评优表彰、著名商标评定、政府采购、名牌产品推荐以及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二是针对预收费用较高的培训、健身、美容美发等领域所发生的失信问题,以及企业非正常退出和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探索研究将企业相关失信信息与其法人代表、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挂钩并纳入征信系统的机制。三是完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中的信用制度安排,细化虚假信息披露办法;在居住证转户籍、人才引进等领域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核实工作,使用信用产品。四是进一步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的信用信息查询机制,以及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的诚信服务功能。
9.进一步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加速培育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相适应的信用服务行业,力争2010年实现全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商业征信业务同比增长20%。一是以上海资信公司、新世纪公司、远东公司等服务名牌企业为骨干,支持民族品牌信用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二是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消费信贷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开发创新信用产品,提供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服务。三是发挥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提升行业公信力,实施人才素质登高计划。
10.高质量地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和相关信用制度及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以社会诚信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为契机,做好相关信用制度及信用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一是编制《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二是配合完成市委提出的“形成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信用制度及法规规章框架”的课题研究。三是制定与《上海市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信用环境建设”章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四是适时启动本市个人征信、企业征信两个政府规章的修订及相关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
三、深化诚信创建和区域合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