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2010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0年,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以及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经济环境为目标,以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利用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诚信体系,紧紧围绕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全力以赴完成“十一五”规划,高质量地谋划好“十二五”发展。
一、加强行业信用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公开
1.继续完善信用分类监管。按照“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利用信用手段,不断提高行政监管效能。一是贯彻落实《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诚信信息征集披露体系、诚信评价体系以及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二是修改和完善《上海市城市交通行业诚信体系管理规定》,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交通港航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三是深化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工作,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健全市场主体良性退出机制,探索建立不良信用企业及人员的市场准入预警机制。四是根据国家标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抓紧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类分级评价机制及公示制度,推动落实企业作为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健全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的各项制度,推动中介机构参与财务会计评审,规范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细化评定指标。六是按照《上海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中关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快构建以建筑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为重点的市场诚信体系。
2.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上海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缺失问题。一是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目录与共享标准。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与披露,加快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配套制度,实现与市联合征信系统和人行全国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共享。四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