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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外(2010)267号)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0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国工博会”)将于2010年11月9日至13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本届“中国工博会”是该展会创办以来的第十二届,展览面积规划为10.35万平方米,约4500个标准展位,共设置数控机床与金属加工展、信息与通信技术应用展、工业自动化展、新能源与电力电工展、环保技术与设备展、科技创新展六个专业展。
  本届“中国工博会”适逢上海举办世博会,将以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和品牌化为目标,重点把握展品质量,全面提升展会服务;同时将进一步充实交易、展示、论坛、评奖四大功能,通过“中国工博会”的平台,充分展示国家和上海的重大装备项目成果,展示上海工业企业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宣传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划和项目,宣传上海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为科教兴国和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国家战略服务。
  为此,我委将继续配合“中国工博会”组委会,做好上海企业的参展组织工作。请各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组织参展工作,结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要求,重点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综合体现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水平和未来趋势,通过展示与交流,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从而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和上海装备制造业的总体水平。
  二、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联络员,并及时做好宣传等工作。
  三、“中国工博会”筹备期间,我委将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招展工作进度,沟通协调,落实推进参展工作。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2010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参展须知

  为了认真贯彻“中国工博会”组委会的招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好上海工业企业参与2010年“中国工博会”的招展工作,现将具体参展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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