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湘发[2010]9号 2010年4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强省战略,促进公民素质全面提升与社会和谐进步,现就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1.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机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基础工程;是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推动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公民素质整体提升,构建和谐湖南的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把它作为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内容,大力加以推进。
  二、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和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设人人乐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和谐发展。
  3.基本原则。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原则;以自主学习为主,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社区、其他社会组织相互沟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分类指导、分区规划、试点带动、分步推进的原则。
  4.总体目标。经过10年左右努力,全省建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具有特色的学习型社会框架,成为教育理念先进、教育体系完善、教育环境优越、人口素质较高、人才优势突出的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的具体任务是:构建各类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0-6岁婴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基本满足,1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新增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从业人员职前培训率达到80%以上,每年有40%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继续教育,有25%以上居民接受社会文化教育,各类人才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学习成为人们的重要理念和普遍行为,基本形成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社会氛围,经济发达县市区城乡社区教育基本普及,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城市社区教育普及面达80%以上、农村达50%以上,每个市州建设1个以上示范性学习型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批示范性学习型社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的普及率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率均达60%左右,30%的街道、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初步成为学习型组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