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认真吸取河南兴东二矿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认真吸取河南兴东二矿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6月21日1时40分,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井下火药库爆炸,造成47人死亡,26人受伤。该矿属于6万吨/年改9万吨/年的整合技改矿井,6月6日采矿许可证到期,6月7日被断电停产后,又私自违法组织生产。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共发生10人以上事故14起,共造成324人死亡。其中瓦斯事故6起,占42.9%,死亡109人,占33.6%;电缆着火事故3起,占21.4%,死亡71人,占21.9%;透水事故2起,占14.3%,死亡70人,占21.6%;火药爆炸事故2起,占14.3%,死亡64人,占19.8%;冒顶事故1起,占7.1%,死亡10人,占3.1%。事故主要发生在基建矿井、技改和资源整合矿井,其中技改矿井发生事故9起,占64.3%,死亡222人,占68.5%;基建矿井发生事故3起,占21.4%,死亡80人,占24.7%。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尽管保持了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发生原煤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但发生了2起重大侥幸水害事故(4月9日淄博光正公司因周边非煤矿山越界开采导致发生老空溃水事故,4月29日济宁裕隆矿业集团唐阳煤矿发生奥灰突水事故),尤其是6月份以来,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我省煤矿接连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这些事故原因简单、原始低级,完全可以避免,充分说明少数煤矿“三违”现场还比较严重,部分职工安全意识亟待加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围绕“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冲击地压防治等重点工作,深入剖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治本的硬措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督到位,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煤矿火工品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开展煤矿火工品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委办[2008]23号文的有关要求,检查是否存在采购或使用私制、劣质等不符合规定的火工品,是否使用非煤矿井下许用炸药、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火雷管);检查炸药库位置、安全设施和存储量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火工品在井下运送、贮存、领用管理是否到位;检查井下放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一炮三检”是否执行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进一步加强煤矿证照的动态管理。要高度重视对煤矿企业证照有效性的检查工作,建立所属煤矿企业证照动态管理数据库,超前预警,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有关证照的延续、年检等手续,确保企业依法持证生产。对“五证一照”不全、证照超有效期的矿井,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派专人负责盯守,严防在停产期间非法生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