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环办发﹝2010﹞95号)
厅机关各处、室,总队: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成立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职责明确如下:
一、 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组 长:姜晓亭
副组长:谢 天 杨雪鸿 钟勤建 隋川成 邱启文
于会文 何 鹏 雷 光 李合意
成 员:张金汉 雷 毅 王华俊 龙仕荣 赵乐晨
明 劲 彭 勇 甘晓英 赵向岁 陈维果
李岳东 杨有仪 侯定元 茆 爽 李世平
张攀俊
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张金汉
成员:昝学军 覃栋材 刘万富 刘文军 张德良
周文琴 陈秋绿 吴军捷 邓晓钦 刘 政
薛 晞 吴 畏 韩文忠 张 晓 陈 尧
三、职责
(一)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事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审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