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合社会事业资源。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高中向城区集聚、农村初中向中心镇集聚、农村小学及幼儿教育向乡镇和中心村集聚、新增教育资源向城镇集聚”的要求,调整优化示范乡镇教育资源布局,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示范乡镇新医疗改革,建立覆盖全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较完善的疫情预警预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公共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繁荣发展城乡文化体育事业。在示范乡镇建立稳定的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全覆盖、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院)、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强乡村健身场所建设,发展乡村体育事业。建设覆盖城乡的信息网络。示范乡镇重点办好农技110、工业110等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党务、电子政务建设,着力构建中小企业技术支撑平台,进一步提高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各领域的信息化程度。
2、整合土地资源。遵循依法、有偿、自愿原则,大力宣传,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有序流转。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鼓励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各类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着力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向优势产业集中。示范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及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总面积比例的70%以上。
3、整合生产组织。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政策环境,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围绕生产技术、产品流通、生资供应、综合服务等方面,科学规划、强化管理、完善措施,积极发展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到2012年每个示范乡镇新建专业合作社10个。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全面执行国家、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各项支持、扶持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具体政策:
(一)资金扶持。市政府今明两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居民建房贷款贴息和通过“以奖代投”方式奖励示范乡镇。各地每年对每个示范乡镇至少投入5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负责完成示范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和环境建设。
(二)物资支持。鼓励农民进入城镇建房居住,县(市)区、乡镇为进入城镇新建住房的农民提供一定数量的水泥、砖瓦、木材等建筑材料或给予每户一定额度的建房补助资金。
(三)争取项目。市直及各地有关部门,对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给予重点谋划、优先安排,推进示范乡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四)土地政策。示范乡镇的土地收益全部归属本级财政,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建设用地指标上优先考虑,并适当增加数量。
(五)银行贷款。加大对城乡一体化建设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城镇建设规划为平台,加大对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入,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
(六)教育事业。加快学校网点布局调整步伐,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解决教师编制配备、经费投入问题,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改善农村教师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