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开展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苏水农〔2010〕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水保〔2009〕155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苏水传发〔2009〕154号)的要求,2010年4月21~23日和5月6~9日,我厅会同有关市、县(区、市)水利部门组成检查组,先后对南通、苏州、徐州、扬州等10个市的“江苏大唐吕四港电厂一期(4×600 MW)工程”等13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现将《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情况于6月底报我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2010年全省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水保〔2009〕155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苏水传发〔2009〕154号)的通知要求,2010年4月21~23日和5月6~9日,我厅会同有关所在地市、县(区、市)水利部门组成检查组,先后对南通、苏州、徐州、扬州等10个市辖区内的“江苏大唐吕四港电厂一期(4×600 MW)工程”等13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先将检查的有关情况及意见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13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分别为:江苏大唐吕四港电厂一期(4×600 MW)工程、华能启东风电场、常熟边滩整治工程及常熟港进港航道建设工程、江苏沙钢集团资源综合利用热电厂(6×50MW)发电机组工程、江阴市临港新城新港区物流场地吹填采砂工程、江苏成品油管道(江南线)工程、江苏建平实业有限公司造纸污泥综合利用热电项目、徐州坝山环保热电公司热电工程、连云港中能联合风电厂工程、通榆河北延工程、江苏东盛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江苏电网500kV泰州北输变电工程、扬州市第五水厂一期工程。检查采取查看工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本次所查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均组织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明确了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和要求,为搞好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基础。表明各项目建设单位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对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
多数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重视,从成立水土保持工作监管机构、优化施工程序、明确各方面责任、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保障措施入手,从而保障水土保持方案得到有效实施。江苏大唐吕四港电厂一期(4×600 MW)工程、华能启东风电场项目法人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在施工准备期就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以及时掌握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动态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及效果;华能启东风电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水土保持防护责任纳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中,并在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逐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