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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保健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措施,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认真加以落实。机构改革未到位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按照现有职能履行保健食品监管职责;机构改革到位后,由当地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的衔接,避免监管真空。
  (二)规范监管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管行为,做好监督记录;加大查处力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增加监管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严格整改并监督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要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和信息通报等措施,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对有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保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切实增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营造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规范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在纠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规范行为的同时,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提高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素质,推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五)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信息。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监测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每月5日前,将上月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总体进展、查处重点、典型案例、难点问题等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重要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将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于7月5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联系人:孔令忠;电话025~83209352(传真);电子信箱:konglz@jsfda.gov.cn。
  附件:1.201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表
  2.各市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人员联系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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