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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黑河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和中长期计划,从行业发展、网络中心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等方面推动制定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确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蔺 波 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
  召 集 人:茹 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负责人
  成  员:于宝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就业局局长
  郭德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景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录 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世英 市商务局副局长
  孙德元 市工商局副局长
  庄 谦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爱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付振南 团市委副书记
  卢伟荣 市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茹伟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并确定1名联络员。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责任,组织拟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人才引进、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动家庭服务业网络中心建设。
  (二)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涉及的产业政策和改革措施;研究拟定家庭服务业发展纳入拉动内需、扩大就业相关政策和规划;开展与家庭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实施社区服务体系等建设规划,推动规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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