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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公开承诺(2010年7月底前)。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布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和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兑现承诺。

  3、推进活动(2010年7月底前-2011年6月底)。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讨论、献计献策、岗位创优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采取典型示范、领导抓点、专家点评、互动交流等方式,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4、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选先进要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组织考核(2011年7月-2012年6月)。上级党组织要结合群众评议情况,对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进行考核。

  6、表彰奖励。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适时进行表彰。市卫生局党委将在2011年建党9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2012年“七一”前,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

  六、切实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强化行业指导。按照市委部署,市卫生局党委负责局机关、局直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行业指导。市卫生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秦鸿学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卫生局党委也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相应机构,构建党委领导、行业指导的工作机制,并建立党组织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做好辖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担负起本区县卫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实效。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2、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环境。要大力宣传卫生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市卫生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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