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促进国防动员建设创新发展。坚持以《
国防动员法》为基本遵循,完善推进国防动员建设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国防动员工作全面协调发展。要结合学习贯彻《
国防动员法》,通过组织国动委全会、办公会议、国动委各办公室主任会议,认真分析国防动员建设形势,研究解决国防动员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针对《
国防动员法》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力量深入研究,提出更科学、更明确、更具体的措施办法。要抓紧启动国防动员建设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及早研究提出各领域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明确,建设重点突出,对策措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并将其同步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一体落实、一体发展。力争三季度完成“十二五”规划提纲编制工作。
三、依法加强国防动员应急能力建设。按照《
国防动员法》关于国防动员体系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互衔接、国防勤务和生活保障等规定要求,着重在建强应急骨干队伍、衔接军地应急机制、构建应急行动常态保障机制、深化军地联训联演上探索提升应急能力的新路子。担负“国防动员机制与地方应急管理机制衔接”和“国防动员应急行动保障”两个试点任务的西安、汉中市国动委,要按照兰州军区批复要求,抓紧完善试点方案,军地合力推进,确保在9月底前取得成果。深化“秦动-2009”演练成果,积极开展军地联训联演。三季度,各市围绕使命课题进行市带县(区)国防动员综合演练,全面提高市县两级国防动员系统组织指挥、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的能力。负责组建抗震救援、抗洪抢险、灭火救援、核生化救援、医疗防疫五支应急救援分队的预备役141师、高炮师、后勤保障旅,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商请地方政府将预备役部队遂行应急任务所需专业装备器材,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畴,力争三季度前配齐急需的装备器材,年底前基本形成遂行任务能力。
四、积极推进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
国防动员法》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有关内容,重点围绕完善融合机制、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高融合层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探索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各单位要按照兰州军区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理论研讨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军地力量集中攻关,力争形成具有实用性、对策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推动国防动员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提供指导。6月上旬,省国动委将组织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研究文章进行汇总评审,评选推荐一批优秀论文参加军区理论研讨交流,并向《国防》杂志和《国防报》组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