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审批和后续监管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权登记管理;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的保护和监督检查;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

  (五)负责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等行业管理,制定分级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湿地规划,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红树林资源以及滩涂划入生态公益林规划区和划为红树林、鸟类等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林木、绿地等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八)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和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协调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指导林场、苗圃场的建设和管理。

  (九)组织协调和指导林业、园林花卉产业发展;拟订林业、园林花卉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园林花卉基地的建设和综合开发,发展林业和园林生态旅游,推进花卉产业发展;规范林业和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培育和扶持林业、园林绿化龙头企业发展。

  (十)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及相关违法案件查处、森林防扑火工作;指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林业和园林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和修志等工作;承担保密、督办、政务公开、政府采购、车辆管理和局机关固定资产、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