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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史济春(副省长)

  成员:赵瑞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肖新明(省政府国资委主任)

  张维宁(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钱国玉(省财政厅厅长)

  杨盛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宛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国防科工局局长)

  孙新雷(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何彧(省外宣办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副厅长宋国卿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分工

  (一)省商务厅具体负责:1.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2.洽谈会的整体组织、策划、协调、落实工作。3.签约项目的汇总、统计工作。4.会议期间参会代表的联络、接待工作。5.会务保障工作。6.河南省情说明推介会暨签约仪式组织工作。

  (二)省政府国资委具体负责:1.与国务院国资委的沟通、联络,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为主办单位,邀请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参会。2.做好省属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有意向洽谈项目的摸底工作,安排衔接省领导拜会重点中央企业负责人有关事宜。3.收集省属国有企业向中央企业招商的重点项目,提供项目资料,做好项目包装工作。4.前期我省省属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项目对接,汇总上报重点引进项目和进行战略合作的重点中央企业名单。5.按分工做好参会中央企业代表的邀请工作。6.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专题对接活动。7.配合省商务厅举办河南省情说明推介会暨签约仪式。8.协调安排中央企业负责人在我省有关省辖市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1.我省与相关中央企业签订新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谋划、起草、联络、沟通工作。2.做好中央企业在我省重大投资项目相关领域的政策咨询工作。3.做好我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的收集、筛选和对接工作。4.做好全省有意向或在谈项目的摸底工作。5.举办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专题对接活动。6.配合省政府国资委安排中央企业负责人在我省有关省辖市的实地考察工作。

  (四)省财政厅具体负责:做好洽谈会费用的筹措、审批和拨付工作。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具体负责:1.做好相关参会中央企业代表的邀请工作。2.做好相关中央企业在我省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推进工作。3.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举办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专题对接活动。4.配合省政府国资委安排中央企业负责人在我省有关省辖市的实地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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