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宁科[2009]105号)
两园五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推进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8]82号)文件精神,加快南京市软件人才的培养,保证软件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南京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工作,及2006、2007、2008年度三批27家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的复核、中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1、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南京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办学资质,有明确的软件人才培训办学发展规划、教学计划、大纲,具有较强的软件教学和科研能力;
申请单位有与培养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学场所和教学设施,及专职、兼职师资队伍,年培训规模达1000人次以上;
申请单位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教学行政管理制度、教师聘用制度、财务独立核算制度等;
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交流、合作能力,并在软件教学方面至少已拥有一所国内外合作紧密的院校或企业。
2、申报材料
(1)南京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2)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课程设置,不同专业招生规模,招生对象,硬件、师资等);
(3)申请单位上年度软件人才培训工作报告;
(4)申办“南京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的构想和发展规划;
(5)近期软件人才培养目标、计划;
(6)其它相关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独立办学资质证书、与企业或高校合作协议书等)。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需按上述顺序以A4规格装订成册。
3、申报时间
请于5月31日前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二、复核、中期考核工作
为不断推进我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的全面发展,市科技局会同市人事局、教育局将于2009年5月-7月,对全市经认定的27家培训基地的工作进行复核、中期考核。市科技局将对培训成效显著的前5家培训基地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
复核、中期考核采取书面报告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书面报告部分主要反映本培训基地2007、2008年度软件人才培训工作业绩和2009年的培训计划,主要包括2007、2008年度软件人才培训规模、就业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教学)模式、专业特色、师资力量等内容,并请于5月31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