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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9]93号)


各区(县)科技局,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南京市“十一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任务及发展目标》和南京市2009年科技工作确定的重点任务,2009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计划将继续围绕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有效规划和建设,集成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着力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化创新水平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新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创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促转型提供支撑。现就2009年度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08年11月以后通过验收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2008年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
  二、支持内容
  主要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建设工程化试验环境,提升工程化创新水平的项目;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而建设的专业技术开发设计、试验测试验证、共性加工等公共、专业的平台项目。
  本次支持项目不超过9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有明确的建设或实施目标,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
  2、每家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应具备完成任务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必须附有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3、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择优支持符合申报对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组建期内实施并通过验收的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的内容和数据截止到2009年4月。
  4、原则上不予支持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并获得市级经费匹配的项目,视同承担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单位有未按期完成或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不到两年的市科技计划发展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有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科技企业孵化器承担的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
  四、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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