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主城区城市雕塑建设初步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主城区城市雕塑建设初步方案的通知
(渝建函〔2010〕123号)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市城市雕塑建设工作,凸显城市雕塑对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精神、美化城市环境的积极作用。请你们抓紧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所辖区域内今、明两年城市雕塑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一)编制城市雕塑建设方案。
  1、选址布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重点针对广场、公园、崖壁、道路景观等重要节点,确定今、明两年城市雕塑拟建的区域位置和建设数量。应确保雕塑与城市景观、自然环境协调统一。
  2、雕塑主题。根据各区的历史文化、城市发展以及旅游景区、直管公园的特色,确定雕塑主题。反映的主题应明确,表达的中心思想、理念和主张应积极向上,要彰显城市的文化、品味和风格,要有地域特色,应着重反映本区域的文化历史、红色经典和市民生活。
  3、建设时序。确定方案中拟建城市雕塑的时间安排。重点明确今年建设城市雕塑的时间。
  (二)城市雕塑现状分析。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调查分析所辖行政区域、旅游景区、直管公园内已建、在建的城市雕塑建设情况,并填写《主城区城市雕塑现状调查表》(见附表)。
  二、其他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