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三)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实例材料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二、材料要求
(一)表格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规格A4,两面印制)一式3份,并附免冠一寸彩照1张。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规格A4,两面印制)一式20份。
3、《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规格A3),一式1份。此表由单位汇总,上报时同时报软盘。分以下五类汇总:(1)计算机、网络;(2)通信、广播电视;(3)元器件及电子材料;(4)仪器仪表、电子专用设备;(5)技术管理及其它。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分类装订成册
第一分册: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此件复自原件和日期)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
4、现职称的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合格证书原件1份(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除外);
6、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第二分册:工作业绩、技术水平材料
1、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等原件不少于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