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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中韩联合研究中心的通知


  二、推进计划
  双方同意,每年进行一次“中韩联合研究中心”的征集、评定和确定工作。2009年“中韩联合研究中心”推进计划如下:

  2009年6月15日
  1. 完成联合研究中心管理、评价办法(包括文件样式)的完善和制定;
  2. 完成第一批联合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双方交换名单;
  3. 双方开始对第一批联合研究中心进行审查。

  2009年7月15日
  完成第一批联合研究中心双方审批和换文确认工作。

  附件2:
  中韩联合研究中心申请表

  编号(由科技部合作司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地方:

2、申请成立的中心名称(中英文):

3、中心的专业领域:

4、是否与韩方签订相关合作协定或备忘录/名称:

 

5、联合研究中心

合作单位:

中方

韩方

负责人

 

 

申请单位

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6、联合研究中心合作概要:

A. 合作目的:

 

 

 

 

  

B. 合作形式:

 

 

 

 

 

C. 合作具体内容:

 

 

 

 

 

 

7、是否参与过原有中韩共同研究中心工作?如是,请填写:

A. 对原有共同研究中心情况的总结:(可附另页)

 

 

B. 根据新的“中韩联合研究中心改革方案和推进计划”对拟成立的联合研究中心的规划和工作设想:(可附另页)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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