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局关于批准注销新余市北湖旅行社、分宜大酒店环宇旅行社《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新余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要求注销新余市北湖旅行社、分宜大酒店环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请示》(余旅文[2010]01号)及所附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注销新余市北湖旅行社《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L-JX-GN00272)、分宜大酒店环宇旅行社《国内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L-JX-GN00382),终止其所经营的国内旅游业务。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按照《
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对上述旅行社完成注销手续后,依照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并将旅行社标牌收回、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