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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印发阳江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江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研究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计划;负责星火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考核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科技产业示范、星火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九)知识产权科。

  承担牵头拟定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承担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及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咨询;指导和监督知识产权社团、专利中介机构;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产业科。

  组织编制信息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产品及信息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各类别项目;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

  (十二)科研条件与财务科。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市科技三项经费安排、使用以及各项资金、有关经费的划拨和预、决算,监督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对本局所属和归口管理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十三)市中小企业局。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下设2个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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