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初审意见由起草部门或者组织实施的部门、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填写。
2. 最终审定意见由政府法制办填写。
3. 所填文件以发文时间、文号为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政府及政府办公室2005年1月1日以后制定的保留文件目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起草或组织
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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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保留文件包括:(1)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所填文件以发文时间、文号为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政府及政府办公室2005年1月1日以后制定的修改文件目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起草或组织
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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