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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工作整顿的通知

  6月30日前:自查自纠阶段。设区市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市、县级计量所,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梳理,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对自查自纠阶段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省局的,不另追究责任。各设区市局应在7月5日前上报本辖区内各单位自查结果。
  7月6日至8月31日:现场检查阶段。省局检查组对各计量所进行检查,于9月5日前将检查报告报省局计量处。
  9月6日至9月15日:问题梳理和通报阶段。省局汇总检查情况,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不具备能力开证、未经检定开证与超范围开证的检定机构,将注销授权证书,并将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对存在标准证书与测量设备超过有效期、人员资质不满足要求而从事检定工作的检定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月16日至9月30日:受检单位开展整改,省局组织跟踪检查。

  附件1-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查评定表

  被检查检定机构名称: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评定结论

检查结果

不符合的简要描述

备注

1

是否存在没有检定设备开具检定证书现象

 

 

 

2

是否存在未经检定出具检定证书现象

 

 

 

3

是否超授权范围检定、校准

  

检查项目为:

4

证书质量

   

5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计量标准   项;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份。

6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项;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份。

7

人员操作水平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抽查人员数量:

抽查项目包括:

8

人员是否持证并具备相关项目

  

抽查人员数量:

抽查项目包括:

9

计量标准器是否按期检定,主要配套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

 

未按期检定的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名称:

存在问题:

抽查人员:

10

业务受理、证书/报告发出手续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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