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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的通知
(佳政办综〔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二区二带一城”和“十项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解决思想、转变作风,以科学、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全面推进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二、《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黑政办综〔2010〕6号)中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一并列入我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推进落实。
  三、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量化任务和目标,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牵头单位于4月25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督查室,作为政府系统督办检查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四、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沟通和配合,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中遇到问题难以协调或完成任务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政府督查室。
  五、各牵头单位要于7月20日前报送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附电子版)。完成情况要阐述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要重点说明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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