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模范单位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标兵劳动模范的决定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模范单位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标兵劳动模范的决定
(佳政函〔201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驻佳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两年来,全市各战线、各单位(部门)及广大职工群众,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艰克难,奋力拼搏,紧紧围绕“两区两带一城”发展战略和“十项重点工程”,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模范单位、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
  授予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27个单位模范单位称号;
  授予佳木斯市环境卫生作业集团清运大队等30个集体模范集体称号;
  授予张永生等10名同志劳动模范标兵称号;
  授予李金泉等103名同志劳动模范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单位、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永葆劳模精神和本色,继续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单位,以模范单位和模范集体为榜样,解放思想,顾全大局,团结拼搏,发扬特别能战斗的团队精神,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劳动群众,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优秀品格;学习他们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博大胸怀;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工作精神;学习他们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不懈追求。营造全社会学习劳模、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引领全社会树立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尚,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全面实施“两区两带一城”发展战略中,加快推进“十项重点工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新突破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附件:模范单位、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标兵、劳动模范名单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模范单位名单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佳木斯广汇同源家电广场
  佳木斯市和平医院
  佳木斯市东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佳木斯市郊区民政局
  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教育局
  佳木斯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