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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整治客运市场治理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方案》的通知


  雒 晓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城关分局局长

  毛 玉 军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宋 世 良 拉萨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

  奚 占 玖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尼玛普赤 市市政市容管委副主任

  吴 昌 军 市公安局城关分局110指挥中心主任

  王 军 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培 拉萨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王 德 家 达孜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沈 晓 东 林周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徐 闻 仲 曲水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林 育 才 城关区副区长

  郑 汉 宏 堆龙德庆县副县长

  劳 明 伟 墨竹工卡县副县长

  杜 国 君 尼木县副县长

  格桑卓嘎 当雄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拉萨交通运输管理处,杨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政市容管委、工商、交通、运管等部门抽调。

  六、各部门职责

  (一)市公安局负责采集证据并维持现场秩序,协调处理治安问题。

  (二)市交警支队负责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乱停乱放的清理检查工作。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该方案的协调工作。

  (四)运管处负责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

  (五)市政市容管委负责对违规占道车辆的清理检查工作,并在各客运站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车辆禁停区及隔离路障。

  (六)市工商局负责对运输企业进行清查工作。

  (七)各县(区)负责做好本县(区)非法营运车辆宣传教育整治工作。

  七、具体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5月4日至5月31日)

  围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采用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和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理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采取重点路段定点检查与各路段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三)自查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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