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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防洪预案》的通知


  拉萨市河堤抢险区划分如下:

  1、拉萨河东段河堤抢险范围指拉萨大桥以东河段。协调点设在城关区人民政府,由城关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武警拉萨支队、面粉厂、汽车一队、交警支队等沿线单位,组织一支约2000人的防洪抢险队伍,由城关区主管水利副区长负责。

  2、拉萨河中段河堤抢险范围指拉萨大桥以西至公路纪念碑段。协调点设在拉萨市人民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西藏武警总队、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西藏大学等沿线单位,组织一支约2000人的防洪抢险队伍。

  3、拉萨河西段河堤抢险范围指纪念碑以西河段,协调点设在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由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七一农场、公路工程五队、区农机公司仓库、区农科院、武警交通二支队、第二人民医院等沿线单位,组织约3000人防洪抢险队伍,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为保证拉萨市防洪抢险工作落到实处,驻拉萨市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军和武警官兵应有高度的责任感,组织好抢险人员及各种车辆机械维修保养工作,随时听取防汛指挥部和各协调点的安排调度,市物资供应部门做好防洪抢险物资供应准备工作,抢险交通线路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

  2、各县(区)标准内预案

  各县(区)在遇到标准内洪水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灾情情况,根据各县(区)制定的防洪预案,实施防洪抢险方案,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超标准洪水下拉萨市防洪预案

  1、拉萨市超标准洪水下预案

  超标准水位是指Ⅰ、Ⅱ级洪水,洪水位高于4.76米以上的洪水。超标准洪水到来时防汛工作由指挥长亲自指挥,超标准水位的抢险的基本原则是Ⅱ级洪水下的较大垮堤、渗水,根据现场情况及汛期发展趋势,向区防汛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及时汇报,由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调动必要的人力、车辆、物资进行抢险加固。Ⅰ级洪水以上的大面积垮堤、决口,由市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调动全区的社会力量进行抢险加固。

  当Ⅰ级洪水危及纳金电站主坝安全时,由指挥长下令电站防洪抢险突击队将溢流坝附近副坝拆除50米,以保证纳金电站的安全生产。洪水危及拉萨河堤安全时,应考虑对仙足岛、太阳岛的堤坝进行爆破拆除,首先考虑对仙足岛南面河道最窄处进行爆破,以增加河道泄洪宽度,其次考虑仙足岛、太阳岛的堤坝进行爆破拆除,使两岛变成行洪区域。比较两岛对泄洪的影响,该方案首先对仙足岛实施爆破,爆破工作由城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具体实施。
  由于拉萨河纵比降较大,河面宽浅,市区位于宽大的冲积河谷,即使发生Ⅰ级洪水,其水位上涨幅度并不大,但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市区上游无可供分洪的蓄滞洪区域,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考虑在堤防上抢修子堤,但拉萨市区河堤基础均为砂质,河道水流紊乱,抢修子堤并不能保证市区的绝对安全,因此需要考虑如果河堤决口,形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的人员、财产转移地点。

  拉萨市特大洪水情况下人员、财产转移安排:西郊人员向哲蚌寺转移;市区人员除市区内高楼层容纳部分人员外,其余向色拉寺及城区北部高地疏散,太阳岛、仙足岛部分人员可向高楼层转移,其余向北郊高地疏散。拉萨市内大昭寺、罗布林卡中的文物由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向布达拉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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