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整合食品药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资源,推行分级管理体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基本药物监管,加强检验监测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形成企业分类监管模式,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探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整合执法资源,建立执法队伍,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健全举报投诉体系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市、区市县上下一体、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建设全市信用系统平台,完善信用评估、评分体系。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建委、市政府法制办)
健全口岸综合服务体系。改革通关模式,实施在企业诚信基础上的分类管理和更具个性化的通关模式,提高“大通关”效率。推进口岸跨区域战略合作,积极探索风险管理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整合各类通关便捷措施,打造无障碍通关区域。推进辽宁电子口岸建设,逐步整合口岸系统的信息资源,形成集执法管理及商务服务于一体的大通关口岸信息系统,建设统一开放的数字口岸。(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
推动价格改革。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适时征收自来水水资源费,调整污水处理费和城市居民供暖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二、加快推进财政、投资和金融体制改革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改革公共财力配置方式,建立健全以项目决定资金投入的立项、审批、拨付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合理调控地区间财力差异,探索建立县级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健全预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完整的政府预算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大投融资平台建设力度,扩大融资规模,建立健全偿债机制。完善市财力投资管理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市财力投资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积极引导作用。完善投资项目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试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加快建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设立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扶持股权投资业发展。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探索开展股权交易,争取进入“新三板”试点。鼓励企业发行各类融资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市农村商业银行。全面推进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整顿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市场秩序,充实担保实力。(责任单位:市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