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的通知
(抚政发〔2010〕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国土资源交易行为,优化国土资源配置,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国土资源交易市场,实行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法律法规规定应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经市政府批准实行网上交易。
二、 实施步骤
(一)试运行阶段(2010年6月-2010年7月)
对相关人员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进行培训,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系统试运行。
(二)正式运行阶段
自2010年8月1日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
2010年底前,市、县(含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全部纳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
经市、县级审批的乙类矿权交易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后适时纳入网上交易系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土资源市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市场建设、网上交易制度建设及日常运行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王阳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李刚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建设银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立生兼任。
网上挂牌出让工作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县国土资源交易机构承办。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信息管理机构负责,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