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迎省运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0〕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驻佳中省直有关单位:
《佳木斯市迎省运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佳木斯市迎省运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为省运会参会人员和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针对我市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食品生产源头污染治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围绕食品安全各个监管环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省运会在我市顺利进行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取缔一批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取缔无上下水、无卫生间的小型餐馆,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食品经营主体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明显增强。通过专项整治,达到下列目标:
(一)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严肃查处;
(三)小型餐馆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得到根本改善;
(四)重点食品的卫生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
(五)保障省运会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卫生。
三、整治重点
针对我市食品安全形势,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重点食品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
(一)重点食品。主要是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奶制品等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