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京教函[2010]329号)
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学院院长的申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院长由马春法变更为张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