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能源局关于保障抗洪救灾期间电力和成品油供应的紧急通知
(赣发改电字[2010]14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工信(经贸)委,省电力公司、中电投江西分公司、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华能江西分公司、大唐江西分公司、中石化江西分公司、中石油江西销售分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各统调发电厂:
入汛以来,受连日特大暴雨影响,省内五大河流中,赣江、抚河、信江、修河四大河流自1998年以来首次同时出现超警戒线水位,抚河、信江发生50年一遇的大洪水,流量创下有水文记录历史以来的极值。未来半个月,全省江河都处于高水位运行,主要河流和大量水库超汛限。据气象部门预报,6月24日至26日,全省还有一次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可能出现暴雨或特大暴雨。为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保障电力和成品油供应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确保供应。各发供电和成品油供应企业要把保障抗洪救灾期间的电力和成品油供应,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发电企业要结合迎峰度夏,加强电煤调运,确保随时出力;电力供应单位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确保供电线路和设备稳定运行,临时应急供电设备要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做到一声令下,随时出动;各成品油供应单位要抓紧组织货源,充实库存,在紧急情况下做到先供应、后结算。
二、强化调度。各发供电和成品油供应企业要加强与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电网调度命令,不能以任何理由减小发电出力。省电力公司和中石化、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科学调度,合理配置资源;要充分做好抗洪救灾物资准备工作,服从全省统一调度,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供得上,保得了。各设区市要积极配合,在抗洪救灾期间省电力公司对灾区电力(含自备电源)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同时,考虑到部分灾区交通状况较差,为确保救灾电力物资、油品能及时运至现场,各地要为这些运送车辆提供方便,开辟绿色通道。
三、加强巡查。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对灾区、重要区域、重点设施的巡查,发现险情,应当立即处置,及时排除。省电力公司和中石化、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要组织人员加强对灾区特别是重灾区供电线路、成品油管线和油站的巡查,各火电企业要加强对水泵房等重要设施的巡查,水电企业要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