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中整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点领域和方面已经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但成效尚不明显、不巩固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如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串标围标、虚假招标问题,土地出让领域违反招拍挂规定、低价协议出让、虚假评估问题、产权交易领域不进场交易、虚假评估、低估、漏估国有资产问题,医药购销领域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与的回扣问题,政府采购领域暗箱操作、分段肢解以及质次价高问题,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违反规定颁发许可证、减免出让金以及虚假评估、虚假招投标问题等重点进行整改,充分发挥政府主管、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衡办发[2007]14号文件分工落实,督促所属单位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整改,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3、切实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级治贿机构要按照中央和省治贿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有关精神以及《衡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衡治贿发[2009]2号)的任务和要求,在前一阶段“检查评估”和“回头看”的基础上,对整改情况再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对整改效果不够好的,要继续强化整改措施并加大落实力度;对尚未整改的,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治贿办在上半年、省治贿办下半年将再组织一次集中抽查,抽查结果分别在全市、全省系统内予以通报。
4、把整改工作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长效机制建设,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易发多发、屡禁不止、纠而未改的问题以及“潜规则”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制度上认真思考对策,加强教育管理、整章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健全诚信体系,强化源头防治
1、大力推进试点工作。市治贿办明确衡南县、市药监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4个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口联系点,这4个试点单位通过前段的努力探索和工作,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有了一些经验和好的做法,今年将进一步下大力气共同抓好试点工作,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市治贿办与市诚信办要加强联系协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划和要求,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打造“诚信衡阳”。各县市区治贿机构自行选定1-2个试点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择突破口,与试点单位一起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共同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