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中央驻宁各单位、企业和自治区大型企业人事处(人力资源部),厅机关各处室(局)、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社保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自治区党委2010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0〕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宁政发〔2010〕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宁政发〔2010〕28号)、《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有关部门贯彻实施〈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党农发〔2010〕3号)和《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62号)精神,现将《2010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以此作为对厅内各处室、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依据,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上述分工的个别数据和提法如有不同,请按照“就高不就低、就严不就宽”的原则予以落实。
各分管厅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主动靠前督办,对列入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点和民生计划的工作,要作为重中之重,抓紧督促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责任、时限、要求“四明确”、“四落实”的要求,于3月20日前将具体任务分工完成进度表报厅办公室;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将季度完成情况报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汇总后公布;于6月5日和12月5日前将上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报厅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日
2010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任务分工
一、落实党委2010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涉及我厅的具体任务分工(共11项)
(一)我厅配合的工作任务(7项)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由武平、程锐娟、刘建军分别负责,创业就业处、农工处分别牵头,社保局、工资处、劳动监察处等单位协助落实
2. 实施管办分离,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工商局)。由武平负责,市场处牵头,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工处、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单位协助落实
3. 进一步增强银川市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推进沿黄四城市交通、通信、旅游、金融和社保医保同城化(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由程锐娟、刘建军负责,社保局牵头,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信息中心等单位协助落实
4. 巩固壮大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认真开展民主党派“思想建设年”活动,拓宽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渠道。加大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海外侨胞和归国人员工作。深入开展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民族团结月”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维护我区现有宗教格局(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由周万生、程锐娟分别负责,事业处、专技处分别牵头,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厅办、市场处、专家中心、考试中心、鉴定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协助落实
5.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经费补偿机制。做好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的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由李宁顺、程锐娟、刘建军负责,社保局牵头,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处、工资处等单位协助落实
6. 抓好扶贫开发,促进山川协调发展。制定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做好第三批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继续抓好生态移民工程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开工建设移民住房33万平方米,定居移民4万人。抓好闽宁协作、互助资金和产业化扶贫工程。做好务工移民工作,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新机制(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由武平负责,农工处牵头,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局等单位协助落实
7.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和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探索建立干部退出机制。做好离退休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由周万生、刘智谋负责,公务员局、专技处牵头,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市场处、职业能力处、专家中心、考试中心、鉴定中心、培训中心等单位协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