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稳慎推进参照管理工作。就各地、各部门反映的特殊情况,区别对待,认真调查研究,对重点领域行业要加强督促检查,尤其是对全区社保、劳动就业机构参公问题,稳慎提出处理或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同时根据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际,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稳慎审批,不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取消参照,做好退出工作。
(三)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管理。针对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尤其是要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在考核的程序、方法、内容上,进一步改进和创新,防止考核流于形式的现象。同时要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考核结果兑现和使用的力度。通过严格的考核向队伍要素质。
(四)做好表彰奖励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重点奖励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各项奖励的评选、推荐、申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国家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依法奖励,确保质量。通过表彰奖励,大力培育和弘扬先进人物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五)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加大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积极拓宽公务员培训渠道,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网络培训等形式促进公务员能力建设。做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特别要做好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六)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开展活动,统筹组织,突出主题,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引导广大公务员争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清正廉洁的模范,并以此项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七)着力加强公务员思想道德建设。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良好的道德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把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八)积极稳慎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混岗问题、机关非在编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稳慎提出处理或解决的办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