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全省参与棚户区改造的设计单位赴外省参观学习的通知
(黑建函[2010]154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贯彻省委主要领导关于提高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借鉴上海市在小城镇规划建设及棚户区改造方面的先进设计理念,经研究决定组织全省参与棚户区改造的设计单位分两批赴上海市参观学习,重点考察泰晤士小镇、东方绿舟园林区、朱家角古镇、松江新城规划展示馆、上海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及上海世博会等项目,每批次学习时间共五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地参与棚户区改造的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各市(地)建设局主管勘察设计的有关领导各一人。
二、参观考察安排
第一批参观考察的市(地):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农垦总局。
第二批参观考察的市(地):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黑河市、伊春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森工总局。
会务费2400元/人,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宿费及往返路费自理。
三、报到时间
第一批报到时间:2010年6月25日
学习考察时间:6月26日-6月30日
第二批报到时间:2010年7月2日
学习考察时间:7月3日-7月7日
四、报到地点
上海鑫龙河岸宾馆(自行报到)
宾馆电话:021-63584177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5弄50号(新闸路长沙路口)
学习考察委托接待单位:上海东方中旅旅游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一智
电 话:13816799895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市(地)建设局将本地区参加学习考察活动的人员名单于6月2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2、参加学习考察人员要按时报到,由于床位紧张,不能擅自增加人员,无故不能中间缺席。
3、参加学习考察人员要尽早订往返上海机票。
省厅联系人:王骏骥 张秀凤
联系电话:0451-53604862 0451-53605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