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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新闻宣传。

  1.在《重庆日报》开设创模专栏,刊发各级领导创模署名文章,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水质周报(月报)等重要环境质量信息;定期不定期对创模的阶段性进展、重大工程、创模重点和难点、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等开展深度报道,推出创模《特别关注》栏目;在副刊上有针对性地约稿和发表与创模有关的文学作品,营造创模氛围。《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重庆时报》等媒体结合自身特点,开设创模专栏,开展创模新闻报道,设立公开栏、曝光台、回音壁等栏目,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水质周报(月报)等重要环境质量信息,公布创模重大工程进展,跟踪报道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2.重庆电视台卫视频道、新闻频道、科教频道、影视频道等播出创模公益广告;《重庆新闻联播》、《新闻纵贯线》等栏目开设创模宣传专栏(专题),《特别关注》栏目不定期对创模工作进行深度报道,《天天630》栏目开设曝光台、回音壁等栏目,跟踪报道环境问题解决情况;在固定的栏目、时段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水质周报(月报)等重要环境质量信息,在重庆电视台卫视频道《天气预报》节目中发布空气质量日报。

  3.重庆电台、重庆交通广播电台的重庆新闻频率、交通频率播出创模公益广告,开设创模宣传专栏,播放创模公益广告,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水质周报(月报)等重要环境质量信息。

  4.华龙网设立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专题网页,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水质周报(月报)等重要环境信息,开设创模论坛,开展创模宣传口号、金点子征集以及网上留言、网评、网络调查等互动活动。新华网重庆频道、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大渝网以及市级有关部门、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网站链接创模专题网页,并结合各自特色开展创模新闻报道、网上评论等活动。重庆手机报发布创模新闻。

  5.根据创模工作进展,定期召开新闻发布(通报)会,组织中央和市属新闻媒体围绕创模重点、难点工作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解决情况进行采访,通过专版、专栏、专题采访和特别报道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报道创模“六大任务、八大工程”进展情况和成效,展示创模带来的新气象、新风貌,大力宣传创模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生动事迹。

  6.在《中国环境报》等中央媒体发表市领导创模署名文章,刊登重庆创模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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